上海公墓——火葬到土葬制度上的轉變?
更新日期:2018/8/27 15:59:03
火葬主要存在于清入關之前以及入關之初的一段時間內,至康熙年間,土葬這一喪葬形式開始制度化、法律化,乾隆年間,土葬已成為最主要的喪葬形式,但火葬卻又未完全消失。究其原因,主要由以下幾種因素促成了喪葬形式的轉變:第一,滿族傳統觀念與儒家文化的碰撞。滿族是游牧民族的
后裔,他們不像中原人民一樣有固定的住所,生產生活都能夠在相對固定的區域內進行。正像上文中帝王自己所述,他們經常遷徙,火葬后骨灰便于攜帶,又可以此盡孝,實屬不得已而為之。這個“不得已而為之”既包含了帝王自身對火葬陋習的默認,又蘊含著對漢族土葬制度的認可,要講究“入
土為安”。第二,戰事漸息,國家富強。自康熙時期始,才逐漸有了實行土葬的例子,至乾隆年間土葬已經完全形成制度化,這也是基于國家的穩定和經濟的繁榮。一方面,國家的穩定繁榮、全國的統一使得皇室、貴族、百姓都有了固定的居所,甚至士兵也不會像戰爭時期那樣具有很大的流動性,這為土葬的實行提供了客觀可能性及良好的經濟后盾。康熙帝時期提出的令地方官員“設立義家”也必須建立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之上才可行。
另一方面,隨著戰爭的減少乃至消失,少數民族和漢族之間經濟、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漸趨增多,且更加趨向于自覺,我們權且不論任何一種文化的優劣,至少文化間的影響與滲透是的確存在的,而且這種文化的力量更是無形的,從長遠來講,它甚至比以武力征服天下所帶來的影響更加強大。但火葬形式并未完全消失也有其深層原因:第一,下層百姓生活貧寒。經濟條件是火葬情形一直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,較土葬而言,火葬所耗費的物力財力很少,無需大量陪葬品。在頒布了禁止火葬的諸多條例后,火葬仍舊屢禁不止,尤其在下層百姓中,甚至出現停樞不葬的情況,這與貧苦的生活自、自、相關。第二,我國南方一直存在的火葬現象還可能與當地的習俗以及地少人稠、耕地面積少、地方官員措施不得力等因素相關。